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西安市卫生局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西安市卫生局2008年初中
毕业生升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将于6月21、22日进行。为做好考试期间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时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中考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西安市卫生局中考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秦鸿学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刘顺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吕 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薛增强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吴晓刚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王红艳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赵刚信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崔华荣 西安急救中心主任
朱 涛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汪宗江 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考试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处,办公室主任由王红艳同志兼任。
1、医疗救治组
组长:王红艳
组织、指挥、协调各医疗机构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2、卫生监督小组
组长:吴晓刚
负责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协调与监督工作。
3、疾病预防小组
组长:赵刚信
负责预防性监测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督察与协调工作。
二、医疗救护工作
建立以“120”急救指挥中心为信息、指挥中枢,构建以各区县卫生局安排属地医疗机构在西安市辖区120个考点设置的医疗急救保障点、西安急救中心28 个急救站和定点收治医院组成的医疗保障网络。确保中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医疗保障工作做到信息畅通、保障到位、救治有力。
1、考点医疗保障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在辖区内每个考点设置一个现场医疗点,配备一组医护人员、一辆救护车,携带急救箱、创伤骨折救治器材、担架、氧气等必要的医疗设备。
2、巡回医疗保障
(1)西安急救中心在城六区学生集中的大型考点门前设置应急处置点,保证考试期间意外事件的及时救治。
西光中学门前设置一辆保障车辆,负责东郊所有考点;
西安市第六中学门前设置一辆保障车辆,负责城中心的所有考点;
西安市第八十二中学门前设置一辆保障车辆,负责西郊的所有考点;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门前设置一辆保障车辆,负责南郊的所有考点;
西安第六十六中学门前设置一辆保障车辆,负责北郊的所有考点;
西安市五十五中学门前设置一辆保障车辆,负责纺织城的所有考点。
(2)西安急救中心全员进入待命状态,特勤队及下属28 个急救站除正常值班急救力量外,每站安排一组备班急救人员车辆负责中考应急医疗保障工作。
3、定点收治医院
由各区县卫生局指定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做为定点收治医院,确保批量伤员的收治工作。
4、后备定点收治医院
指定西京医院、唐都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解放军451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铁路中心医院、西电集团医院、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安高新医院、长安医院等14所医院为中考应急医疗保障后备定点收治医院,负责危重伤员的收治工作。
5、工作流程
(1)考点现场急救点的建立
各区县卫生局安排辖区内医疗机构选派骨干力量组成考点现场急救点,要求人员、急救车辆、设备于2008年6月21日、22日上午8时、下午13时30分前到达指定考点和教育部门指定位置开始执行现场医疗保障任务。
(2)考点医疗保障人员签到
各考点现场医疗保障人员到位后,立即通过电话向所属区县卫生局和120急救指挥中心签到并留下考点信息(包括所在区县、学校、责任医院名称及现场联系人电话),以便于统一调派。120急救指挥中心信息报告电话:87418790、87410460、87416814、87455511。
各区县卫生局于8时10分前将所属考点医疗保障人员签到情况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3)现场处置及信息报送
考点发生群体性伤害事件时,现场医疗保障人员必须在开展现场急救医疗救治、向就近医疗机构转送伤员的同时,向120 急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信息。
(4)紧急医疗救援
120急救指挥中心在接到群体性伤害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市卫生局中考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组织紧急医疗救援。
(5)伤员收治
各医院在中考期间均进入待命状态,开放绿色通道并适当预留应急保障床位。医疗机构接收伤员后,由院内专家组迅速开展救治,同时迅速汇总伤员收治信息,每完成一批伤员接诊工作,应在2小时内填写《西安市中考期间突发事件伤员救治情况日报表》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并开始实行日报告制度;在诊疗过程中,出现因病情加重危及伤员生命的情况,随时报告市卫生局,请求会诊后转送后备定点收治医院。
西安市中心血站应做好血液储备工作。
三、卫生监督工作
1、各区县卫生局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中考考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宾馆饭店、餐饮店和食品商店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个人卫生、餐具消毒保洁、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台帐建立等情况,严厉打击超范围加工销售凉菜、餐具不消毒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并在门前张贴整改通告,引导考生及家长消费;对无证经营的餐饮店,要坚决予以取缔,保障广大考生及家长的身体健康。
2、市卫生监督所在做好市直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区县加强督导,帮助和指导区县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安排好中考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 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成立卫生巡查组,在中考期间不休息,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卫生监督巡查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及时、措施有力。
四、疾病预防工作
1、加强疾病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分析和预警工作,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传染病疫情变化,要对我市在突发事件后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提前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2、按照西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灾后疫点封锁、消毒及人员防护方案和工作程序,确保一旦发生以外,能在第一时间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3、市疾控中心要提前检查调试各种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储备各种试剂和耗材,加强检验人员培训和值班,保证各种样品随到随检,以最快速度出实验室检验结果。
4、做好车辆、消毒药品、消毒器械等应急物质储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中考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此项工作安排好、落实好。
2、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卫生局。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考纪律,服从考点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着装统一整齐,注意形象、文明服务。
4、中考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6月21日、22日下午6时前,各区县卫生局联系人将辖区内中考保障工作情况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5、各区县卫生局、西安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工作预案及联系人电话报市卫生局。
联系人:丁 力 李 强 联系电话:87267125
附件:1. 西安市中考期间突发事件伤员救治情况日报表
2. 西安市二○○八年中考考点分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