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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部、陕西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910114445条规定的人员。

2、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卫医发〔200612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

3、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卫医发〔2001248号、卫医发〔2001249号、卫医发〔200252号、陕卫医发〔200713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名程序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程序

全国网上报名统一时间:2008321日~411日。

请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为http://www.nmec.org.cn

2、现场考生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市指定地点报名。未经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a、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者应填写《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其他报名者应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b、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填写相应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

c、区(县)卫生局属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街道、乡镇、村卫生院(所)、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个体)的报名者,先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本单位填写相应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交由区(县)卫生局复核无误后,在“备注”栏签名并加盖公章。

d、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报名者,由本单位填写相应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无误后,在“备注”栏签名并加盖计生委公章。

《考核合格证明》要求逐项填写,做到内容清楚、准确,不得缺项,尤其是机构执业代码要规范齐全。

2)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持网上报名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单位出具并审核合格的《考核合格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材料,于规定时间到西安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含文职军官证)。如遇考生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情况的,可出示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自考、电大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卫职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省卫生厅颁发的统考合格证、中专水平证。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不含卫职校毕业学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7415日~30日(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原陕西科技卫生学校南院(东仪路162号)。

五、报名考试费用

执业助理医师      260

执业医师          280

六、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871日~715日。

2、医学综合笔试时间:2008920日~921日(助理医师考试为920日一天)。

七、其他

(一)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工作继续实行信息化建档管理。本次医师资格考试对报考人员的影像信息将实行数字化管理,采用数码成像技术取得。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415

市属管机构

423

莲湖区

416

市属管机构

424

灞桥区

417

新城区

425

未央区

418

碑林区

426

周至县

419

雁塔区

427

蓝田县

420

临潼区

428

高陵县

421

 

429

阎良区

422

长安区

430

――

(三)按照省卫生厅要求,今年继续对出具虚假学历证明的人员进行详细备案,因此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认真审查报名人员资质,同时坚决杜绝考生未经试用,“挂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名现象。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