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2008年元霄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九日
2008年元霄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
为了做好元霄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顺智 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晓刚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朱 涛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张 波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田晓燕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劲松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联络员:翁 岩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
主要职责是指挥和协调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2.分级监督。按照“谁发证、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落实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任务,开展节日食品抽检和大型民间活动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元霄节前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以餐饮业和节日旺销食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工作。根据辖区节日活动的特点,对餐饮业和庙会、游园会、集会及社火举办期间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等内容。同时,积极与举办大型民间活动的单位进行联系,掌握其具体举办情况,重点对活动期间的饮食摊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
2.广泛宣传,引导消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节日期间应注意的饮食卫生问题,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检结果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尤其是餐饮单位)信息,引导群众正确消费,积极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
3.设立举报电话,迅速处理投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节日期间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咨询和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反应迅速、调查及时、处理得当。
4.做好节日卫生巡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在做好市管单位元霄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要成立巡查督导小组对各区县巡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也要安排卫生监督人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划片分区,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任务责任,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元霄节期间的各项卫生安全。
5.安排节日值班,保持信息通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安排好元霄节期间的值班人员,保证 24小时坚守岗位、通讯畅通。要有专人负责处理突发性中毒事件,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有效、及时报告。要严格按照食物中毒报告程序进行逐级上报,既不得隐瞒,也不得擅自扩大知晓范围影响社会安定。
四、应急措施
1.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发生事件的宾馆、饭店和单位(庙会、游园会、集会及社火等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
(3)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5)依照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立即整改。
2.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组织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采取其他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