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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年中秋节和“十一旅游黄金周”(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中外游客和市民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假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做好“双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我局成立“双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顺智   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吴晓刚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赵刚信   西安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朱  涛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汪宗江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  波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李劲松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田晓燕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恒新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法监处,主任由吴晓刚兼任。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期开展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市卫发〔2007〕351号文件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真正把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工作安排好、落实好。
    三、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人员对月饼及中秋食品加工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性、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器具卫生、卫生硬件设施运转情况、食品加工原料及馅料是否索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对节令性食品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市民消费。
    四、“双节”期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还要加强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农家乐”经营户和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经营户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西安市农家乐食品卫生指导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卫生许可工作。同时,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在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两个卫生安全巡查组,每天由所领导带队深入旅游景点和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还要成立两个督导组,主要负责对各区县“十一”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双节”期间,一是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疫情监测,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在人员、车辆、监测设备、消毒物品等方面做到物资充足、随叫随到、及时调查、严密控制、妥善处理。二是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具各项食品检测数据,为食品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双节”上市食品的卫生安全。
    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工作。市、区县卫生监督所巡回检查安排名单和值班表于9月28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八、“双节”结束后,请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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