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即将开学,各建筑工地春节后也陆续开工。为了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卫生制度落实、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卫生硬件设施配备及食品采购索证验证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食品加工器具是否清洁、食品原辅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三防”设施是否到位、冷藏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良好、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在检查中,对存在卫生问题的食堂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罚,并向教育、城建部门及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和建筑工地工人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
二、各学校、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在春季开学和开工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对卫生设施和食品加工机械进行清洁和维修,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验证制度,对食品原敷料进行清理,决不允许使用虫蛀鼠咬和过期的食品。严禁采购和食用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尤其是建筑工地食堂,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完善食品卫生责任制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并按照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增添必要的卫生硬件设施,达到基本的卫生要求。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要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和新闻部门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和卫生防病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采取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挂图、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建筑工人和群众宣传预防四季豆、新鲜黄花菜、发芽土豆和亚硝酸盐中毒的相关知识。要开展炊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卫生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市卫生局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进行自查和自纠,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