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秘书长郭艳文
对四区社区卫生工作进行调研
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郭艳文带领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残联八个部门的有关领导,于今年8月17日—22日,对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的社区卫生工作进行了调研。省卫生厅妇社处孙振霖处长全程参与了这次调研工作。
从这次调研中可以看出,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支持力度也在加大,在有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都体现了各区党委、政府在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摆在了重要地位。郭艳文副秘书长在调研中就各区政府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出了几点要求:
1、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全面安排部署本区的社区卫生工作,落实好市政府123号文件。区政府要根据《卫生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明年,我市其它区也要开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为能更好的开展工作,要尽早落实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用房和基本工作条件。
2、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工作。各区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改造为重点,在本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有改造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示范,着重抓好示范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加快标准化建设进度,保证改造效率和质量。每个区要抓2—3个示范点,9月底之前完成改造任务。
3、区政府要落实好社区卫生财政补助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政府要尽快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均4元的补助经费,并设立区级社区卫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改造、基本设备配置以及日常工作运转。目前,社区卫生专项经费要重点解决好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型改造和标准化建设。
近期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就落实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做好我市社区卫生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
1、各区要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落实本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把机构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保完成今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及新建任务,实现年度目标。
2、各区要按照《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试行)》和《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视觉形象设计系统》的要求,选择3—5家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改造建设工作,建成外部形象统一、内部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效果。
3、按照《西安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南》中规定的13项主要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采取一边建设、一边服务的方式,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区重点人群,积极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4、各区编制、卫生、财政部门要落实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的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运行费用,尽快开展工作。要摸清现有卫生资源情况,尽快核定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落实工作人员。
5、各区相关部门,特别是财政、发改、劳动保障、人事、编制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具体配套措施,加快工作步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积极推进社区卫生工作快速发展。
6、未央、新城、莲湖、碑林四个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区,要尽快制定出台《试点实施方案》,争取9月开展试点工作。
7、各区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
8、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于10月中旬对各区的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请各区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于9月底前报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