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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应急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现将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卫生应急工作的实际,参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夯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基础的关键年。为了实现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准备充分、应对有效的目标,2006年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机制、体制、法制,进一步细化卫生应急工作的职责、制度、标准、规范等,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完善预案体系
    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单项预案,完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预案和相关技术规范,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体系。
    二、不断完善卫生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急管理
    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推进各级卫生应急指挥协调管理机构的建设,完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制订《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充分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专家库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素质建设、优化卫生应急物资准备、标化卫生应急装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组织开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卫生应急工作手册》及应对重大急性传染病、中毒、核和(与)辐射损伤等内容的培训;重点就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中毒、辐射损伤等开展演练;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应急协调管理能力和现场有效处置能力。
    四、完善预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强化信息管理
    加快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推进各省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逐步形成指挥有力、信息快捷、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决策网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传染病疫情直报信息系统基础上,逐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计算机自动预警;加快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的建设。建立畅通、快速、准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体系,做到信息及时准确,预警适时有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
    五、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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