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关于雁塔区妇保院及两名在职医生违规办院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直属(管)医疗机构:
2006年6月14日《华商报》报道了五二一医院和市八院两主任医师违规“承包”雁塔区妇保院的事件后,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雁塔区卫生局和两所医院调查处理。经调查认定,五二一医院医生姜晓波、西安市第八医院医生张冬生与他人合伙投资,在雁塔区妇保院开办妇产科,科室由张冬生负责管理。同年10月,市卫生局整顿清理医院出租外包科室,雁塔区卫生局已决定停止区妇保院妇产科业务,但该院院长赵辉以种种借口继续开展工作。
雁塔区妇保院及姜晓波、张冬生两名在职医生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违背了省、市下发的《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违规行为的通知》精神,违犯了医院有关规章制度。针对违规事实,雁塔区卫生局停止区妇保院妇产科诊疗活动,市八院同意张冬生辞去其公职,五二一医院除姜晓波终止投资协议外,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由所领导找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处以一次性经济罚款5000元。
雁塔妇保院违规办院事件,反映出我市部分医院管理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力,个别医院仍存在违规出租外包科室情况,一些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在外投资办医并从事诊疗活动。事件被媒体披露后,社会反响很大,严重损害了国有医疗机构的声誉,影响了卫生行业内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其教训是沉痛的,值得全市所有医务工作者和管理者深思。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从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医院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一、加强对医院职工的法制教育。各医院要认真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用一些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医务人员,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形成自觉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良好风气。
二、继续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内承包出租科室。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市卫生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出租外包科室的通知》要求,停止对外出租承包的科室,对不能及时停止的,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处罚。
三、清查医院在职人员私自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各医院集中彻底清查在职医务人员在外兼职或参与医疗投资的情况,处理违规私自外出执业的人员,保证医院正常医疗活动的开展。
四、建立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外出执业管理。依据卫生部《医生外出会诊管理办法》要求,各医院要本着对医院负责,对医务人员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外出兼职,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杜绝医务人员违规执业行为的发生。
二○○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