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
按照《西安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004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组织了我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复评验收,经市卫生局与市科技局研究决定,确立市中心医院心血管疾病学科等6个医学重点学科专科,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立市中心医院心血管疾病学科、神经疾病学科、呼吸疾病专科,市四院耳鼻喉专科,市中医医院中医肛肠病专科,市儿童医院小儿泌尿外科专科为西安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
二、保留市二院口腔专科、肿瘤专科,市中心医院职业病专科、烧伤专科此新闻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