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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专家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卫生局转发市委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落实和提高专家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卫发200535

 

 

局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专家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市办发〔20034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专家和拔尖人才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我市卫生系统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智力支撑。提高专家和拔尖人才待遇是坚持以人为本、稳固我市专家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专家和拔尖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把提高专家和拔尖人才待遇有关问题落到实处。

 

附件:西安市卫生系统专家和拔尖人才名单

 

 

二○○五年二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专家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事局  西安市财政局

中共西安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才开发工作的意见》(市办发200311号)和《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办发〔199918号)精神,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研究解决我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所提意见和建议会议纪要的通知》(陕政办发199117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专家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的津贴额度

凡获得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一次性奖励额度由5000元提高为10000元。凡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每人每月津贴额度由200元提高为400元。入选省“三五人才”和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每人每月津贴额度由100元提高为200元。由外地引进的拥有上述称号的专家,享受我市同类专家待遇。提高以上专家和拔尖人才奖励和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统一由市人事局发放。

二、妥善解决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的健康体检费用

改变过去我市代管及市管的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办法,对于我市代管的省级以上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市管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按照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分别承担。专家健康体检费用由各级人事部门集中管理,每年第二季度组织专家和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妥善解决专家活动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核拨专家活动经费,由各级人事部门集中管理。专家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举办“专家读书班”、春节慰问、管理期内组织专家考察疗养、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咨询等活动。在职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的考察疗养费用由同级专家活动经费和专家所在单位各承担50%;离退休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的考察疗养费用由同级专家活动经费和专家原所在单位分别承担70%30%;特困企事业单位专家考察疗养经费分担办法,由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知工办)视具体情况而定。专家活动的日常工作由各级专家服务部门具体负责。

四、支持和资助专家进行科学研究

市财政在专家管理期限内安排20万元,作为专家科研资助专项资金,由市人事局集中管理,用于宣传专家,对专家学术研究、著书文说、项目考察、科研攻关等进行资助。资助项目由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市知工办和市人事局,由市知工办牵头,会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社科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核管理。对于经审核同意资助的专家科研项目,一般按所需要经费的20%30%的比例进行资助,对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可适当扩大资助比例。享受此专项资金资助的专家科研项目,也可同时申请其他科研项目资助。根据这项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增加专家科研资助资金数额。

五、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享受医疗保险优异待遇

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给本单位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办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和拔尖人才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不足部分,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全额补助。专家和拔尖人才医疗保险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各级专家服务部门负责。

六、加强专家经费的统一管理

每年第四季度初,由市人事局将下一年度专家体检经费、专家活动经费、专家科研资助资金及专家评审、专家津贴等所需经费报市知工办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核拨的各项专家经费要从严管理,专款专用,市知工办要加强对专家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领导,提高专家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

切实发挥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强化市知工办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力量,求实创新、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尤其是专家管理和服务部们,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

由市知工办牵头,对各职能部门落实知识分子工作及专家待遇政策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认真做好专家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专家各项待遇落到实处。对违犯知识分子政策,尤其是专家待遇有关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落实和提高专家待遇的有关规定从200411日起执行。各区、县,市级各部门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参照以上精神执行。

 

 

 

 

 

 

 

 

 

 

 

 

附件:

西安市卫生系统专家和拔尖人才名单

 

西安市中心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林如衡  陈慧玲  董季平   

                      石一宁

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张    石一宁      马东洋

                       郭宝科

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省级):石一宁

(市级):张玲霞

省“三五”人才:石一宁

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江 

西安市第一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朱秀萍  董广新  张忠祥  陈孝胥

                      朱斌良

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朱秀萍

(市级):董广新  王少青  贾福奎  张兰君

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市级):程蔓莉  刘先宁

省“三五”人才:赵燕麟

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程蔓莉

西安市第二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于承夫

西安市第四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王    屈晓馨  王润生  朱赛琳

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级):王润生

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朱赛琳

西安市中医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杨    高上林  孙洽熙

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级):王静怡

(市级):于淑芬

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市级):林 

西安市儿童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张凤翔

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闫晓莉

省“三五”人才:周 

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袁福镛  姚安晋  靳卫章

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贾荣斌  郝定均

省“三五”人才:郝定均

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周劲松

西安市第八医院

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杜遵宪

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薛复洲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纪术茂

西安市中心血站

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王俊平

西安急救中心

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省级):张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