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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内部临床研究生的通知

西安市卫生局文件

市卫发〔2004〕62号

西安市卫生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内部临床研究生的通知

局直各医院、有关职工医院:

为了加快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改善我市医学高层次人才的学历结构,我局决定今年选拔第九批内部临床研究生,委托第四军医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培养。现就有关招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医德良好,无医疗差错事故,长期在本单位工作。

2.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英语水平较高。

3.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连续工龄满3年,年龄3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学习任务和科研工作。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科室推荐、单位审核的办法。所报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对口或接近,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先填写研究生报名表,科室签署推荐意见,再由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3月20日前由单位统一到局科教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任职资格证书、《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交纳240元报名考试费和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招考专业

1.临床医学专业

(1)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

(2)以前没有招收内部临床研究生的临床短线专业。

(3)新兴医学学科和专业。

(4)预防保健专业。

(5)急需高层次人才的专业。

2.公共卫生专业

四、考试

1.内部临床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科目为英语(增加听力测试)和医学综合。英语参考资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办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医学综合包括内科学、外科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五门课程内容并参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

2.公共卫生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科目为英语和综合。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内容并参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

3.考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由市卫生局发给录取通知书,并与所在单位、市卫生局签订培养合同书,按照学校要求报到,开始脱产学习。

2.第九批内部临床研究生计划录取4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5名,公共卫生专业5名。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分别由第四军医大学代培15名、西安交通大学代培25名,公共卫生专业研究生由西安交通大学代培。

六、经费

每名内部临床研究生学费2万元,其中市卫生局支付0.8万元,研究生所在单位支付0.8万元,研究生本人支付0.4万元。课题研究费0.4万元由研究生本人先垫付,毕业后回单位持毕业证五年内报销完毕(未拿到硕士学位者,只报销一半)。

七、要求

1.各单位要从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医师报考。

2.各单位要由领导牵头,科教科、人事科等职能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准备参加报考的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积极准备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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