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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局单采血浆站审批程序

办理地点:西安市南大街粉巷114号西安市卫生局
办理时间:星期1——星期5; 上午8点——下午6点
一、审批程序:
第一步: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单采血浆站布局、数量、规模的规划;
(二)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场所及卫生环境;
(四)具有识别供血浆者的身份识别系统;
(五)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单采血浆机械及其他设施;
(六)具有对所采集原料血浆进行质量检验的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第二步:经市卫生局审查同意,报省卫生厅审批;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卫生厅核发《单采血浆许可证》,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相关说明:
1、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2、单采血浆站只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进行筛查和采集血浆。
联系电话:7267125      负责人:丁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