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在职卫生人员进行爱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科发[2004]13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督察工作的通知》(卫科发[2004]176号),省卫生厅将于2004年12月8日—9日对西安市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进行督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日程安排:
1、12月8日上午8:30 ---9:00在西安市卫生局第二会议室进行督导检查。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参加人员及处室:李顺德副局长、办公室、科教处、疾控处、基妇处、医政处。
2、12月8日上午9:30 ---10:30对西安市中心血站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