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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全科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培养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是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全科医学是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提供连续、综合、便捷的基本卫生服务的新型医学学科。全科医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应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技术人才。

第二条 全科医学教育对象是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以及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享有参加全科医学教育的权力和义务。凡未参加全科医学教育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者不得从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工作。